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
象棋项目吉林省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
全运会选拔赛时间:2021年5月29日至5月30日
地点:吉林省棋院(长春市普阳街15号,五环高尔夫家园院内)。
二、竞赛项目
(一)男子个人公开组
(二)女子个人公开组
(三) 男子个人业余组
(四) 女子个人业余组
三、运动员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象棋比赛。
(三)运动员为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1961年5月1日至199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四)代表资格
1.运动员代表吉林省参赛,其代表资格可为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就职单位所在地。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应以所在地居民户口簿为依据;代表本人长期居住地,应以居住证和社保缴纳记录为依据;代表本人就职单位所在地,应以就职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收入及纳税证明、社保证明为依据。
2.上述证明材料应为预赛报名截止之日前连续满一年。
3.业余组参赛运动员应为 2021年1月20日公布的男子等级分在2450以下、女子等级分在2250以下,且2021年4月30 日前未获得国家级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者。
四、参加办法
1.吉林省内以各地、市、州为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我要上全运”报名工作,负责对于报名参赛人员的管理工作,可报领队一人。
2.运动员以个人名义报名参加预选赛。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
(二)赛制和轮次:
1、男子业余组采用积分晋圈淘汰制,依据《象棋竞赛规则(2020版)》10.4.1和10.4.1.2条款,积分编排比赛5轮后,进行单败淘汰赛。视参加人数多少确定轮次。
2、女子业余组采用积分编排制或单循环制,待定。
3、男子公开组、女子公开组视报名人数决定赛制。
(三)比赛用时: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走一步加30秒。
(四)有关加赛办法,另行规定。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比赛均录取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名次不并列。人数不足八人,减一录取。
(二)获得各组优胜名次的运动员代表吉林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象棋项目(公开组、业余组)的比赛。
(三)比赛设优秀组织奖。
(四)参照省锦标赛标准办理技术等级证书。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吉林省内各地、市、州象棋协会负责组织报名工作。
2.以个人名义参赛,本人负责报名工作。
3.报名联系人:王忠泽 联系方式:13578922755。
4.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日。
(二)公示:报名结束后将于 5月26日在吉林省象棋棋友群内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吉林省棋牌中心象棋部,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到:2021年5月29日早8:00,于吉林省棋院报到。
八、技术官员
选派办法另定。
九、兴奋剂和年龄、性别检查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性别按照报名提供的证件年龄、性别一栏进行检查。参赛棋手携带二代身份证以备查验。
十、仲裁与裁判
由吉林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选派。
十一、经费
各参赛运动员费用自理。比赛不收赛事服务费。
十二、疫情防控
严格按照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象棋项目预(决)赛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执行。
十三、其他
参赛队人员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并于报到时出示,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吉林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选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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